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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督导
近日,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部门相关处室对该领域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一行先后对五市及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宁东自然资源局、宁夏葡萄酒管委会、宁夏农垦集团、厅相关部门等涉及自然资源领域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的单位及部门实地进行督导,在了解各地(部门)情况后,督导组对相关市县(区)、部门“面对面”指导,对整治方案及相关统计表填报等进行了解读,对推进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切实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二要压实责任,深入自查。各责任部门要压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对集中整治项目资金台账做到心里有数,按照《方案》要求的纠治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实事求是不回避问题,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三要动真碰硬,解决问题。各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问题意识,在专项整治中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精准研判问题线索,把集中整治与办好民生实事结合起来,深入排查一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项目资金使用中出现的渎职失职、违纪违法问题,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实、抓牢、抓出成效,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